为进一步推动大众跆拳道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高大众跆拳道教练员的教学水平,使我省跆拳道教练员和裁判员尽快学习掌握新规则,统一规范执裁尺度,根据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培训计划,拟定于2017年6月5日至12日在哈尔滨市举办“全国大众跆拳道一级裁判员、中级教练员、晋级考试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大众跆拳道一级裁判员
2017年6月5-7日(6月5日上午报到、7日上午考试)。
中级教练员、晋级考试官、社会体育指导员
2017年6月7-12日(6月6日全天报到、12日上午考试)。
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97号院内99号。
三、培训教师:
樊新民(品势培训)
孔凡伟(竞技培训)
刘 喆 (品势裁判培训)
四、此次参训裁判员将纳入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后备人才储备库,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比赛执裁工作及优先调用参加全省比赛执裁工作;此次培训对道馆的教学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望各道馆积极参与学习。
五、参加要求:
1、中国跆拳道协会会员;
2、获得国际跆拳道段位一段以上(含一段);
3、思想作风正派,热爱跆拳道事业;
4、熟悉跆拳道竞技、品势等内容;
5、身体健康,年龄在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自备跆拳道道服(仅限白色道服)、道鞋。
7、参加复训学员须具有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培训的中级教练员、晋级考试官、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三项证书。
8、上课期间统一穿道服。
六、考核办法
(一)裁判员培训与选拔考核办法
1、理论考试:20%;
2、技术考试:40%;
3、实践考试:40%
(二)依据中国跆拳道协会相应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将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统一颁发全国大众一级裁判员资格证、大众跆拳道中级教练员证、晋级考试官证书。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方式:凡参加本次培训班者,请于5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一寸照片电子版、相应证书扫描件、汇款凭证或转账记录发至邮箱2817564643@qq.com。
(二)报道时间:
大众一级裁判员:
6月5日上午12:00前
中级教练员、晋级考试官、社会体育指导员:
6月6日全天
联系人:石老师 0451-51030643。
八、费用:
(一)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培训费见下表(含教材费、资料费、讲师费等)。
汇款账户:中国银行 李照国 6216615300006026675
序号 |
项目 |
培训费 |
复训费 |
1 |
大众一级裁判员 |
800元 |
300元 |
2 |
中级教练员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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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晋级考试官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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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体育指导员 |
初级1200元 中级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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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住宿: (可使用美团等团购)
禧龙宾馆(南岗区宣化街205号) 电话: 0451-82647888
禧龙宾馆(南岗区文昌街14号) 电话:0451-87093099
卓越宾馆(南岗区十字街29号) 电话: 0451-87295700
点击下载:报名表.docx
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