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跆拳道队第七期集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备战2017年度世界跆拳道各项比赛,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国优秀教练员、运动员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

二、集训地点

北京体育大学国家跆拳道队训练基地

三、人员组成

(一)队委会

主  任:李  强

副主任:董  军

成  员:郑   宇、管健民、司  亮、杨斌胜、金荣稹、运动员代表1-2人。

(二)国家队

1、领  队:管健民

2、教练组:

教练组长:管健民(兼)

教练员:刘华胜(北京)、董文金(广东)、孔繁桃(北体大)、吴静钰(江苏、兼)、金荣稹、金教植(韩国)

3、科研、体能教练组:

吴广亮(人民大学)、张乐伟(体育医院)、高颀(北体大)

4、队医:白卫民(河南)、许冉冉(陕西)

5、运动员:

女子(30人)

詹天瑞、郭星月(北京)、左菊(天津)、付  裕(前卫)、梁文俐(山西)、黄晓纯(福建)、郑姝音(辽宁)、李然、单云云(江苏)、闻人云涛、张  婧(浙江)、徐惠、邵芬芬、刘凯琪(安徽)、李佳、郭耘菲、牛露露(河南)、周美玲(重庆)、李东华(陕西)、李照艺(解放军)、魏小菁、(北体大)、周俐君、张心茹(江西)、程晨、焦温璐(山东)、王小飞(新疆)、刘亚心、高盼(海南)、宋洁、杨均丽(四川)。

男子(31人)

乔  森、宋兆祥(北京)、白岩、任  珂(天津)、宋国栋、王广帅(河北)、杨  艺(辽宁)、赵  帅(江苏)、陈灵龙、洪鑫鑫(浙江)、白传涛(安徽)、肖晨鸣、刘浩天(河南)、赵攀峰、彭昭杰、李来、陈小艺(广东)、马兆勇、黄建南、白鑫龙、潘龙、刘福宁(解放军)、刘锦涛(火车头)、王余龙(吉林)、陈成志、吴镱超、(福建)、王金宇(上海)、塔拉(陕西)、孙立斌(山东)、孙宏义(北体大)、刘洋(新疆)。

四、经费条件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及训练经费等由拳跆中心负担。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于12月16日前到训练基地报到。联系人:王强  13911983271;李海燕  电话:18911563616。

(二)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有关集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集训承接单位的有关规定。

(三)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和国家跆拳道队的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规定,就餐、饮水及营养品的使用必须由国家跆拳道队统一安排,一律不得使用自带的食品、饮水和营养品。

(四)集训人员在集训期间私自接待非国家队成员属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五)参加集训人员自带运动服、道服(鞋)、电子护具脚套及日用品。

 


                         拳跆中心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