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中国跆拳道协会秘书长会议精神,结合2015-2016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的成功举办,为更好的协助各省市开展和推广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部及中国跆拳道协会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经过秘书长会议讨论、中国跆拳道协会统筹安排,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拟定为13站分站赛和1站总决赛组成。现公布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赛事总则及总规程,请各有关单位落实赛事的筹办和开展工作。
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2016-2017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简称“系列赛”)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省市地区开展大众跆拳道项目的积极性,带动青少年体育的广泛开展。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竞赛市场,促进竞赛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竞赛项目
系列赛由13个分站赛和总决赛组成。竞赛项目为必设项目和选设项目。
(一) 必设项目:
1、 品势比赛
2、 竞技比赛
(二) 选设项目
1、 自创品势
2、 跆拳道舞
二、竞赛地点和时间
比赛地点、时间
第一站 (2016年5月1-3日)陕西西安
第二站(2016年7月8-1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
第三站 (2016年7月20-22日)辽宁朝阳
第四站 (2016年7月28-30日)广西柳州
第五站 (2016年8月1-3日)广东广州
第六站 (2016年8月8-10日)河南郑州
第七站 (2016年8月15-17月)黑龙江哈尔滨
第八站 (2016年8月22-24日)江苏苏州
第九站 (2016年10月3-5日)湖南长沙
第十站 (2016年10月21-23日)浙江湖州
2017年度分站赛时间地点待,总决赛时间定在2017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参加办法
1、 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的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可自愿报名;
2、 持有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个人会员资格可自愿报名参赛。
3、 报名和离会。各参赛单位或个人在赛事开始前一天报到,赛事结束后一天离会。
4、 相关费用。参赛人员住宿、差旅、伙食等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承办地组委会以补充通知告知。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1、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个人会员。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3、须符合各项目参赛年龄规定。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跆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执行由中国跆拳道协会及大众跆拳道竞赛委员会负责。
六、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根据具体情况可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
(三)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 “最佳技术奖”,授予锦旗或奖杯;
(四)设“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牌匾;
(五)设“跆拳道精英奖”,授予锦旗或牌匾;
(六)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或奖状;
(七) 设“优秀赛区“奖,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竞赛委员会评出。
(八) 各分站赛前2名的运动员与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前3名具有相同资格,入选国家(包括青年、少年)跆拳道集训队、国家跆拳道示范团。
七、技术官员
(一) 系列赛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各承办单位提出拟定名单,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认定,必要时,裁判长以上技术官员可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 选调的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 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承办地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八、比赛服装要求按照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跆拳道协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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